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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008年国防生招生简章
来源:西南大学 2008-3-28 12:09:45 【字体:小 大】

西南大学2008年国防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的决定》精神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政治部与西南大学关于为军队培养干部协议书》的有关约定,为了满足军队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西南大学自2007年起,为军队定向招收、培养国防生。

国防生是指根据军队建设需要,由军队有关单位依托高校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符合条件的保送生也可申请成为国防生。国防生与军队有关单位签订协议后,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国防生完成规定的学业,参加统一组织的军政训练,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被任命为军队干部。

一、报考条件

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是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政治合格,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二)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三)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

(四)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止当年八月三十一日)。

二、招生计划

2008年共拟招生75名,其中男生73人,女生2人。(以解放军总政治部下达,并经省级招办统一向考生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

专业

名称

培养

目标

学制

学历

科类

外语语种

性别

小计

生源分布

河北

吉林

山东

山西

江西

河南

重庆

四川

云南

贵州

湖北

陕西

新疆

应用心理学

指挥干部

14

2

2

 

1

1

 

1

2

1

1

1

1

1

应用心理学

指挥干部

1

 

 

 

 

 

 

1

 

 

 

 

 

 

机械类(车辆工程)

指挥/技术干部

20

2

1

1

 

2

1

2

2

2

2

1

2

2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

指挥/技术干部

39

2

3

3

2

3

2

4

4

3

3

3

4

3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

指挥/技术干部

1

 

 

 

 

 

 

 

1

 

 

 

 

 

   

75

6

6

4

3

6

3

8

9

6

6

5

7

6

三、招生程序

1、填报志愿。在提前批志愿栏中填报西南大学国防生及相应招生专业。填报志愿时间及要求,按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

2、政审、面试、体检。由省军区负责组织实施,与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同步进行。

3、录取。执行《西南大学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在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国防生录取与军队院校同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地区(市)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未被录取为国防生者,可与其他考生一样参加普通高校正常录取。

4、签订协议。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学校、中国人民解放军驻西南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选培办)、考生本人三方须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考生家长(监护人)为签约考生的担保人。《国防奖学金协议书》(一式三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考生本人,考生本人及其担保人签名(盖章)后,入学报到时将协议书交选培办,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经入学后复审复查合格,由学校和选培办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学生本人保存一份,学校和选培办各一份分别存档。

5、复审复查。国防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和选培办将在十五天内组织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正式确认其国防生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国防生资格,按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四、培养管理

1、国防生的管理。采取以学校管理为主、选培办协助的方式进行管理。

2、国防生的培养。专业教学计划与我校同年级同专业统招学生一致。在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和军政训练任务同时,选培办按照国防生的培养要求,有计划地利用寒暑假组织国防生到部队参观见习和实践锻炼。国防生毕业时应具备军队干部的基本素质,能够基本适应岗位任职的需要。

五、享受待遇

1、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由部队提供的每人每年5000元的国防奖学金,其中包括学费、杂费共3000元,生活补助费2000元。

2、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享受学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但不得享受学校其他义务性奖学金。

六、毕业去向

本科毕业时,由军队统一派遣工作。毕业国防生在首次授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享受同等待遇。

国防生本科毕业当年,经军队批准后,可以报考相关院校研究生。

七、招生咨询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

邮政编码:400715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西南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电话:023-68367517  68367597

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23-68252513  68250942      传真:023-68367775

网址:http://bkzsw.s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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